章节目录 第68章 尽责的王纪,想要的结果(1 / 2)

作品:《魂穿朱由检,重用魏忠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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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尽责的王纪,想要的结果(第1/2页)

朱由检的目光移到了正文部分。

这才是这份题本真正厉害的地方,是那群被压了大半辈子的“废物”们,用尽心血磨成的一把尖刀。

正文被清清楚楚分成了三部分,逻辑非常严密,证据非常确凿,连他这个平时待在皇宫里、不太懂法律和案子的huang帝,都能看得明明白白!

第一部分:讲案情。

这一部分没有一句多余的话,没有一句骂人的话,只有冷冰冰、非常客观的事实描述。

这份案情描述不像一份普通的报告,更像是一本记录死亡名单的书。每一个被提到的名字,都被一条条没法反驳的罪状,死死地钉在了耻辱柱上。

朱由检的呼吸渐渐变得粗重起来,他的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。

第二部分:jiang法律怎么用。

如果说第一部分是说他们犯了什么罪,那第二部分就是进行审判。

王纪他们把《大明律》里所有跟这个案子有关的法律条文,一条一条地摘抄下来,跟前面说的罪行一条一条地对应上。

“《大明律·兵律·关津》这一条说:凡是把马、牛、军队需要的物资、铁器、铜钱、绸缎、丝绸、丝绵这些,私自运出国境去卖,或者下海去卖的,打一百大板。……如果把人口、武器运出境的,判绞刑。如果因此泄露了军情的,斩首。”

“我们认为:晋商范家、王家等八大家族,这么多年一直往建奴那边运送铁器和武器,数量多到吓人,早就超出了‘打一百板子’的范围。他们这种行为,跟直接帮助敌人没什么两样,按照法律,应该斩首!”

“《大明律·刑律·受赃》这一条说:负责看守的人自己偷盗,以及朝廷内外的官员,偷盗自己看管的仓库里的钱粮,还有收受贿赂、歪曲法律的……罪行跟歪曲法律一样,就算没有俸禄的,也要根据收赃款的多少来定罪。……收受贿赂、歪曲法律,达到一百二十贯钱,判绞刑。”

“我们认为:礼部右侍郎周延儒,虽然没有直接经手那些贿赂,但是他的学生、老部下,都是他提拔、保护的。那些巨额贿赂,其实就是他歪曲法律的根基。他这样纵容、包庇,跟亲自受贿有什么区别?边境的将领,收了他的钱,不认真工作,玩忽职守,导致边防大门洞开,军队装备废弛,这个罪行,又哪里是‘根据收钱多少定罪’能包括得了的?这是叛国的罪!应该按叛国罪来处理!”

一条法律,一段他们自己写的“我们认为”。

那“我们认为”的文字写得冷静、克制,但又充满了不容别人反驳的杀气,明确宣布了这些人在国家大法底下,应该有什么样的下场!

朱由检看到这里,只觉得一股无比痛快的劲头直冲头顶。

这才是他想要的!

不是东林党那些人空洞的道德说教,也不是勋贵集团那些无耻的哭穷、耍赖。

是这个!

是用国法当刀,用事实当刀刃,光明正大、谁也无法反驳的审判!

第三部分:提出判决意见。

到了这里,王纪他们写的文字,终于带上了一点人的感情。

但也不是恳求,而是一种压抑到极点之后的爆发。

“……我们这些人仔细调查这个案子,日夜不停,心里又怕又气,肝肠都快断了。没想到在朝廷这么高的地方,是腐烂的木头在当官;在宫殿台阶这么近的地方,是禽兽在吃朝廷的俸禄。商人没有良心,可以叫他们是国家的贼;当官的没有心,实际上是内部的奸细。内外勾结,一起蛀空国家的根本。长城以内,已经没有干净的地方了;老百姓的苦难,罄竹难书!”

“如果像这样的大奸贼、大恶人,还能靠着朝廷里的派系争斗、拉帮结派来脱罪,如果这样的叛国行为,还能用‘祖宗传下来的法律不能随便改动’这样的理由来宽恕,那国家的法律还在哪里?天理还在哪里?我们大明王朝千千万万为国家战死的忠魂,又在哪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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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,我们斗胆,提出判决意见如下:”

“晋商范永斗、王登库等八个家族的头号恶人,通敌叛国,罪行绝对不能饶恕。判决:主犯凌迟处死!他们家族九代以内的亲戚,不管老人小孩,全部杀掉!家产全部没收,一片瓦都不留!”

“礼部右侍郎周延儒,身为朝廷大官,吃着huang帝给的俸禄,反而当国家的贼,包庇奸商,帮助敌人、耽误国家大事,罪加一等!判决:凌迟处死!他九族以内的亲戚,一起连坐,全都杀掉!连根拔起,不留后患!”

“兵部、户部、边防军镇所有牵扯到这个案子的官员,总共一百三十七个人,证据确凿的,立刻拉到街市上砍头;罪行稍微轻一点的,也应该撤职、抄家,永远不再录用!”

“……主犯除了凌迟,还要诛九族!”这几行血淋淋的字,在朱由检的眼里,好像变成了一座座尸山、一片片血海,却又无比清楚,变得越来越大!

这简直是惊天动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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